计价依据界限及使用范围
供参考
一、市政工程使用范围
城、镇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包括土石方、道路、桥梁(单跨度100m以内)、隧道、管网(指市政道路给水管道、污水管道、废水管道、雨水管道、燃气管道、管件阀门、附件、管道附属构筑物和城、镇供水泵站墙外皮至集水池的输水管道(主管道)以及管网措施项目)、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道路照明、钢筋制安、拆除工程、市政工程措施项目。
其中要求注意的有:
1.小区、公园、街巷、乡村内、室外混凝土道路、沥青混凝土道路、透水混凝土人行道、混凝土底层面层人行道、混凝土底层面层的篮球场和停车场项目,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市政工程计价依据。
2.小区、公园、街巷绿地的水刷石、洗米石、卵石、透水砖(石)石质碎拼和彩色压模艺术地坪面层的小型(宽度2.50m以内)道路项目,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园林绿化工程计价依据。
3.城、镇范围内的道路土石方,包括小区和室外管网土石方工程,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市政工程计价依据。
4.城、镇范围内道路两侧的市政供水工程和城、镇供水泵站墙外皮至集水池的输水管道(主管道)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市政工程计价依据。
5.市区、小区、公园和街巷或乡村的生活给水工程和园林绿化的给排(污、废)水管道工程项目,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安装工程计价依据。
注:如排(污、废)水工程采用混凝土管、玻璃夹砂管、双壁波纹管,安装工程没有相应计价依据)。
6.市区、小区室外砌筑或混凝土电缆沟项目,包括、土石方、模板、钢筋、盖板、垫层、抹灰等),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建筑工程计价依据。
7.城、镇范围内桥梁单跨度100m以内项目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建筑工程计价依据;
二、其他工程项目使用范围
1.城、镇界限之间和自然村界限之间道路工程、执行省交通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
2.河道、河堤、水库项目,执行省水务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
3.梁单跨度100m以外项目,执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
三、安装工程界限及使用范围
1.房屋建筑的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室内外划分,建筑物墙外墙皮墙外皮1.5m为界。交流电压10KV以下(含10KV)的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计价依据;交流电压10KV以上(不含10KV)的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执行电力行业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
2.房屋建筑的给水管道室内外划分,以建筑物墙外皮1.5m为界,建筑物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给排水工程计价依据。
3.房屋建筑的排水管道室内外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给排水工程计价依据。
4.房屋建筑的给排水管道与工业管道界线划分,以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给排水工程计价依据。
5.设在建筑物内的水泵房(间)管道以泵房(间)外墙皮为界。泵房(间)内管道和管件项目,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工业管道工程计价依据;泵房(间)外墙皮以外项目,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给排水工程计价依据。
6.锅炉房、各种机(泵)房(包括工业、生产、生活、消防泵房)、站内、人防区域内的各种套管项目,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工业管道计价依据。
7.各种锅炉设备安装项目,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计价依据。
8.以有线接入方式实现与通信核心网络相连的接入网以及用户交换系统、局域网、综合布线系统等各类用户网的建设工程项目,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计价依据。
9.以有线通信网络相连的接入网前端的通信网络工程项目,执行国家行业部门发布的现行计价依据。
10.电压等级10KV以上的电缆及架空线路项目,执行国家行业部门发布的现行计价依据。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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