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中央预算内投资业务分享

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

中央预算内投资

业务分享

背景

概念定义

申报要点

      3月6日,国新办举行第十场“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杨荫凯介绍了扩大有效投资方面的工作情况:“昨天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的《计划报告》中提出,今年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6800亿元。”。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杨荫凯结合数据说道,2022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1%,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和制造业投资两端发力,分别增长9.4%和9.1%,为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今年,将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着力巩固基础设施投资和制造业投资稳定增长的良好势头,进一步增强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对于中央预算内投资6800亿元的计划,将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集中力量办好国家层面的大事难事急事。

了解中央预算内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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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中央预算内投资

      中央预算内投资是指政府利用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建设资金进行的投资。每年底各地通过各级发改系统逐级上报的投资项目,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后,列入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内的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投资概算,在国家每年投资预算总盘子内分配安排。2020-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分别为6000亿、6100亿、6400亿。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安排方式包括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

02

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意义

      中央预算内投资作为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重点用于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对于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引导社会资本、撬动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等方面具有“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03

支持的投向领域

     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支持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建设,包括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国家水网骨干工程等建设;煤炭、石油等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能力建设等;创新创业创造、新型基础设施、城市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等建设;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建设;交通、排水防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建设;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生态文明建设等。

      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同专项政策逐年动态更新,对个别支持领域、重点方向、补助额度会优化调整。

二、申报流程要点 

01

申报主体

政府或者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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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分专项、分批次进行申报,各专项申报时间不固定,按照往年申报经验来看,一般在上一年度的下半年开始陆续申报,多集中在上年度四季度、当年度一季度,具体时间以各专项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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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

项目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同时从线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线下(项目单行材料)两条线进行申报,由发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照专项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要求逐级审核、逐级上报。

  • 线上:拟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基本信息由项目申报单位经互联网端口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并推送至属地发改部门,由属地发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筛选审核,并将最终通过审核的项目纳入国家三年滚动计划库,逐级推送。

  • 线下:项目业主单位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真实性说明、资金承诺函等单行材料,同步报送至属地发改部门。

(二)资金申请报告:

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3.项目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通过在线平台完成审批(核准、备案)情况;4.申请投资补助或者贴息资金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5.工作方案或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项目单位应对所提交的资金申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额度分配:

国家发展改革委结合相关政策措施和实际项目申报情况,确定安排各地区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额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后,地方发改及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转发或分解下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四)资金下达: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后,由财政部逐级下发资金额度,根据项目申报的主体层级不同,由相应层级的财政部门以实拨资金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或施工单位。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主要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由相应层级国库根据拨付指令将资金直接拨付至施工单位;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项目,主要以实拨资金方式,由相应层级国库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资金拨付主要为实拨资金,由相应层级的国库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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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中央预算内投资各专项补助标准不同,具体以各专项管理办法为准。根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向苏区、革命老区,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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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注意事项

1.各专项申报时间较短,前后一周左右,需提早准备项目,提前完善项目申报材料、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2.企业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需准备好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证明。

3.项目前期手续要齐全。

4.同一企业不同项目在上一个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验收完成前不得再申请下一个项目的中央预算内资金。

5.原则上,同一个项目可以同时申报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

6.重点支持在建项目或拟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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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核要点

1.项目是否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2.项目是否符合专项支持范围。

3.项目是否重复申报。对于已经足额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同级别不同类型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其他中央财政资金。

4.项目单位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申报投资是否符合支持标准。

6.项目是否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7.原则上支持计划新开工、续建项目,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条件是否成熟、具备开工条件,在建项目各项建设手续是否完备。

8.地方建设资金是否落实。

9.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

10.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填报是否规范等。

三、相关政策梳理分享

相关政策梳理如下:

1.《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

2.《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5号公布)

3.《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公布)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0〕518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打捆切块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897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

7.《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使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8.《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20 号);

9.《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综合监管暂行办法》。

本文重点分享《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如下:

政府投资条例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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