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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专项债政策

专项债业务分享

背景

常见问题

申报要点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简述今年工作重点的第一条就明确指出:“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要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8万亿元,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区域优势互补、各展其长,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3月6日上午,国新办就“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有关情况举行的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杨荫凯答记者问回复到:“目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已成为地方政府建设项目的重要资金来源。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切实履行好‘把投向、筛项目’的职责,指导地方持续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和前期工作,按照分批申报、滚动推进的方式,加强项目审核把关,督促地方按照‘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全部从国家发改委筛选形成的准备项目清单中选择项目安排发行。“

      今年专项债安排较去年3.65万亿元有了适度提高,也计划进一步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但根据已公布2023年第一批专项债券申报情况来看,申报条件和审核愈加严格。如何精准谋划出高质量项目,是成功申请专项债资金的重要前提。

      博众咨询专项债专家顾问团队近年来紧跟政策不断探索梳理,现汇总梳理如下重点专项债政策常见问题和申报重点,供大家参考。

      关于专项债项目全过程管理流程及政策法规海南省财政厅也进行梳理过,可以详见海南省财政厅公众号2022年11月12日发布的《一图读懂专项债政策》了解基本概念、投向领域和禁止类项目、用于项目资本金及债贷融合项目、申报要求、全过程管理流程、政策文件清单。







申报材料常见问题整理

01

关于项目手续常见问题


02

关于资本金常见问题

1.资金说明问题:如资金筹措方案和配套资金来源与提供的资金说明不一致,甚至出现资金不闭环的情况;如未明确业主自筹是否来源负债资金;如自有资金无明确的来源、金额、分年落实计划等,或来源不合规,如引入合作伙伴、施工方垫资等。

2. 专项债做资本金项目需要审批制;

3. 项目资本金金额巨大,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需补充作证材料;

4. 资本金纳入预算说明中未提及金额比例;

5. 资本金落实情况无财政盖章,如自有资金也需非主管部门或财政出具(原则上应由主管部门和财政出具,如全部企业自筹,可以由企业出具,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确认);

6. “项目资本金说明”中“资本金来自财政出资”,与附件“立项批复”中“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融资资金”,来源矛盾。

7. 出具不严肃。如非红头,白纸盖章,甚至提供未盖章的电子文档;抬头为发改委;用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的说明替代等。

8. 表述的资金能否落实具有不确定性。如自有资金通过争取上级补助解决,或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给予支持等。

9. 已落实资金未提供相关凭证。


03

关于债务情况说明常见问题

1. 出具不严肃。如非红头,白纸盖章,甚至提供未盖章的电子文档。

2. 主管部门未审核确认。

3. 用整体收入测算平衡的项目,如医院、幼儿园、污水厂提标等,需说明项目单位整体债务情况,而非本项目债务情况。

4. 无论整体收支测算或独立项目测算,之前同一单位已发行专项债券情况必须说明。

5. 有些单位存量债务不需要本单位偿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存在组合融资的需要:未明确实施主体是否有隐性债务、未明确市场化融资偿还责任以及风险分担架构及不同投资者对项目资产享有的权益情况未明确;银行贷款、专项债券和项目收益测算期限不致;项目单位为行政事业单位,不具备组合融资条件;方案融资金额超过融资意向函金额;项目贷款意向函己过期;融资意向函无合作银行盖章;为无出具权限的支行出具组合融资。


04

关于成本和收益常见问题


05

关于实施方案常见问题

1. 投资计划表常见问题:①过去年度仍按计划口径编制,应反映实际投入;②债券发行年度未同步安排自有资金或自有资金比重过低;③投资计划或已完成投资情况与开工时间不匹配;④没有编制发债当年分月投资计划表;⑤质保金、保留金等不需要专门编制延后一年甚至两年的投资计划。

2. 专项债申报不成功主要原因:①项目不符合投向领域规定;②项目不符合资本金管理要求;③项目不符合前期工作要求;④项目不符合国家规划、行业政策等;⑤项目不符合公益性、收益性要求

3. 其他问题:主管部门不能是企业;以第三方口吻编制,时常出现“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显示”或类似表述;自我肯定,自我标榜,时常出现“因此本测算是合理的”等类似表述;缺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说明,绩效指标未按统一模板编制,部分指标不可量化;在建项目无进展情况、投资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等内容需编制实施方案的再次发行项目,新方案与以前公开披露过的方案两张皮,未有效衔接。





发改委和财政部审核的重点

发改部门审核要点

1. 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符合地区发展要求,项目要素完善,不涉及负面清单。

2. 前期手续完善、项目可尽早投入建设或项目已经处于建设状态;

3. 项目不存在跨领域、不过度商业化产业化、不虚假包装、超出地区发展规模。

财政部门审核要点

1. 项目融资平衡能力可实现,论证充分;

2. 相关资料填写完善,不存在缺项漏项误项;

3. 不形成隐形债务风险、不超出地方偿债能力举债。





2023年专项债申报要点

      2023年1月18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第二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3〕45号)文件。

01

第2批专项债申报注意哪些问题?

1. 申报时间节点:2023 年3月10日前将正式申报项目文件和项目清单报送省发改委投资处,各地方于3月24日前将正式申报项目文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2. 允许此前国家发改委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优化调整、完善相关条件,并按规定办理项目变更手续后重新申报入库。

3. 2022年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且2023年仍有专项债券资金需求的项目,除因所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级上升为高风险而进入禁止类项目清单的项目外,均可继续申报 2023 年专项债券资金需求。

4. 已完工的项目不可以申请专项债券资金。

02

2023年专项债政策有哪些变化?

1. 2023年专项债投向新增“新基建”“新能源”两个领域。

2. 2023年专项债用作资本金新增三个领域:国家级产业园基础设施、煤炭储备设施、新能源电网。

3. 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申报流程除了入财政“新增政府债券综合平台”,还需要同步入发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博众咨询力量全力支持

      博众咨询拥有专项债专家顾问团队,开展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咨询工作,近年来紧跟政策不断探索协助地方政府及合作项目用好专项债融资工具,已成功助力各地政府多个项目获得专项债券资金。我司将全力当好政府科学决策的智囊参谋,为政府科学决策贡献博众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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