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阳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2021)

财政评审常规做法

(内部资料,谢绝外传)

一、建安工程费

1.工程量:按图示尺寸计算计(图纸不完善、缺项或设计不合理须报告吉阳评审中心;若工程量表所示工程量与图示计算工程量不一致,以图示计算工程量为准)。

2.运距:建筑垃圾清运报送运距10km以内按报送计;报送超过10km,市区按15km计、农村按10km计;土方外运不得大于10km。

3.材料价格:按中上等考虑,除税计。

(1)钢筋,水泥、砖、瓦、灰、砂、石及混凝土制品,木、竹材料及其制品,汽油,自来水:参照信息价除税计;防水;参考信息价8折除税计。

(2)回填砂:按150元/m3计;透水砖:按52元/㎡;彩砖:按48元/㎡。

(3)商品混凝土:参照信息价除税计。

(4)油漆涂料:内墙面漆按18元/kg计,外墙面漆按16元/kg计,内、

外墙底漆按15元/kg计;内墙腻子粉按1.2元/kg计,外墙腻子粉按1.5元/kg计。

(5)地砖:抛光砖600×600按60元/㎡计,800×800按80元/㎡计;抛釉砖600×600按70元/㎡计,800×800按90元/㎡计;仿古砖按抛釉砖计;通体大理石砖600×1200按105元/㎡计,750×1500按105元/㎡计;木纹砖150×800按78元/㎡计,150×900按90元/㎡计;卫生间地砖300×300按50元/㎡计。

(7)墙砖:釉面砖300×300按50元/㎡计、300×600按55元/㎡计、400×800按60元/㎡计;镜面砖300×300按55元/㎡计、300×600按65元/㎡计、400×800按75元/㎡计。

(8)石材:墙、柱面粘贴大理石14mm厚按150元/㎡计;墙、柱面干挂

大理石25mm厚按180元/㎡计;大理石台面按200元/㎡计,门槛石按260元/㎡计。

门窗:木质门900×2100含五金按1500元/樘计;夹板门900×2100

含五金按1100元/樘计;钢质门900×2100按700元/樘计;铝合金门窗按信息价除税价计;全玻璃门按200元/㎡计,地弹簧门五金件按450/套计。

雕刻字:按5元/cm计(按字体的最长边计)。

灯箱:UV软膜灯箱按460元/㎡计;木质灯箱:400元/㎡计(含龙骨)。

(12)亚克力板:2cm厚按600元/㎡;1cm厚320元/㎡,5mm厚160元/㎡;3mm厚100元/㎡。

(13)石膏板、阻燃板:按市场价或参考信息价厂商报价6折除税计。

(14)安装管材:塑料管按市场价或参考信息价厂商联塑报价,主材价格10万以内8折除税计、10万-30万7折除税计、30万- 80万6.5折除税计、80万以上6折除税计(双壁波纹管此基础上再减1折);热镀锌电线套管(JDG管)按市场价或参考信息价厂商报价6折除税计;球墨铸铁管按市场价或参考信息价厂商新兴报价,主材价格30万以内8折除税计、30万- 80万7折除税计、80万以上6折除税计;混凝土管按市场价或参考信息价厂商报价8折除税计。(注: 该金额为送审金额,下包上不包)

(15)电缆电线:按市场价或参考信息价厂商威特报价,主材价格10万 以内8折除税计: 10万-50万7折除税计; 50万-100万6.5折除税计;100 万以上6折除税计。(注: 该金额为送审金额,下包上不包)

(16)开关、插座、配电箱:按市场价或参考正泰市场价上浮30%以内除税计。(注:除送变电工程、图示特定标注及建设单位来函特别要求外)

(17)灯具:按市场价或参考厂商报价5折除税计。
(18)P1.8LED显示屏:按7000元/㎡计。

(19)整体装配的大型设备:须经市场询价并按市场价或参考类似项目设备价计。

(20)机械冷水表:按市场价或参考信息价水表市场价7折除税计;智能无线远传水表;按市场价或参考信息价水表市场价5折除税计;不锈钢水箱:饮用水箱按1500元/m3计,非饮用水箱按1300元/m3计。

(21)路灯:灯杆按150元/m计;灯泡按5元/W计。

(22)成套桌椅书柜、单机空调、电视、电脑等成品设备:按政府采购单列计。

(23)卫浴洁具:蹲式大便器150元/个、水箱型160元/个、小便器280.00元/个、洗脸盆280.00元/个、拖把池单价230.00元/个、坐式大便器380元/个。

(24)其他材料按市场价或参考信息价除税计,无信息价的按市场价或参考类似项目材料价及市财政合理价格或按市场价上浮30%以内除税计。

(25)水利项目临时工程:工棚按130元/㎡计,仓库按110元/㎡计。

(26)乔木种植,土球直径按照胸径的5倍计取(定额为4-6倍) 。

(27)石材价格,按照(4.325元×厚度)+10元,得出每平方价格。

(28)彩色沥青混凝土,在普通沥青混凝土信息价基础上加15元/立方米。

(29)有机肥按285元/t计取。

(30)中砂按河砂计取,不按机制砂。

4.苗木养护期:不得大于6个月(3个月成活保养和3个月保存保养)。

5.安装工程中管道消毒、冲洗:不计。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浮动部分):不计。

7.二次搬运费:不计。

8.项目必须以清单计价形式送审,否则不予审核,清单套取也必须审核。

9.土方开挖区分装车、不装车,分开计取。

(注:以上单价均已除税)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

所有二类费用均审核:二类费用中测量费(>2万)、设计费、监理费、招标代理费、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费、研究试验费、环境影响评价费、 地质灾害评价费、水保类(≤10万,不含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市场调节价8折计,水保类(>10万,不含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市场调节价6折计,其余(含测量费≤2万)不打折。

1.建设单位管理费(代建单位管理费):按财建[2016]504号计 (注:仅以建安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建设单位管理费作为计费基价,迭代计算)。

2.勘察费:按200元/米计、测量费:按市场价或参考[2002]10号计。

4.设计费:按市场价或参考计价格[2002]10号计(注:装修改造项目计取附加调整系数1.1,有效果图计取附加调整系数1.3),没有初设阶段的项目,不扣除初设阶段的设计费。

5.监理费:按市场价或参考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

6.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按琼价协[2020]01号计(若是设计院编制按设计费10%计)。

7.结算审核费:按琼价协[2020]01号只计基本费;未送审应增计。

8.招标代理费:建安工程费200万以上项目按市场价或参考琼价费管[2011]225号计;建安工程费200万以内(含 200 万元)项目依据琼财采[2019]781号不计招标代理费。

9.施工图审查费:按市场价或参考琼价费管[2011]224号计。

10.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按市场价或参考发改办价格[2006]745号计。

1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费、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按市场价或参考保监[2005]22号计,10万以内8折及10万以上6折计。(注: 该金额为送审金额,下包上不包)

12.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琼发改收费[2021]716号计。

13.工程质量检测费:按市场价或房建工程建安费*1.2%计、市政工程建安费*0.7%计。

14.人防异地建设费:按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2号和琼发改收费[2023]522 号计。

15.工程预备费:按费率按5%以内计,未送审不增计。

注:二类费若审核金额高于送审金额(合同金额)须按送审金额计(合同金额)计。

如有特殊情况,另行沟通,电话:0898-88384081/18117661055

评审出稿须发邮箱13876565006@163.com、13807631602@163.com(注:评审报告文末须附项目评审工程师联系电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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