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路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技术总结

海南省公路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技术总结

张昂,刘畅,邹世桥,王红坛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湖北 武汉 430056)

摘  要各省地方对公路工程造价编制要求不尽相同,受到人工、材料、机械和法律法规等影响,编制过程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这些问题都会影响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质量。本文以作者主持完成的海南省G98环岛高速公路扩容项目施工图预算为例,结合海南省当地对造价编制的要求,预算编制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问题加以归纳总结,以期为今后海南省地区高速公路项目预算编制提供参考。

    关键词:公路工程造价;海南省;预算

1 项目概况

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是海南省自贸港建设重大项目,已列入国家发改委联合交通运输部印发的《海南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交通运输部《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海南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项目建设对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和区域路网,提高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拓展三亚城市发展空间,完善海南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促进大三亚旅游经济圈经济社会发展,支撑海南加快“三区一中心”建设,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港,提高国防交通保障能力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施工图设计共分为4个标段,本文以SJ02标段为例,具体勘察设计范围为:保亭三道互通至三亚云梦山隧道段,途经保亭县三道镇、南林乡,三亚市吉阳区、天涯区。路线全长41.182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5米,桥隧比例64.5%。

2 造价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86号文发布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

(2)《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琼交规划[2019]387号);

(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号;

(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征地经费包干管理办法》(三府规

[2021]25号);

(5)《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耕地开垦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1]13号);
(6)《海南省收回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社会保险费补贴办法》(琼人社发[2017]335号);

(7)《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琼府[2013]21

号);

(8)《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三亚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的通知》(三府办[2021]23

9号);

(9)《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琼民通[2021]18号);

(10)《关于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琼自然规[2021]2号);

(11)《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财综[2009]24号);

(12)《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国道省道干线改建工程项目征收征用土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7]190号);

(1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G981高速公路延长线项目征收征用土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21]514号);

(14)《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琼财非税[2016]642号)。

3 造价编制要点

3.1 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一般占工程总投资的60%-75%。在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过程中,该部分涉及人工、材料、机械等单价和综合费率的确定,定额的套用,工程量摘取和组价方式等方面的内容,对工程造价有较大的影响。

3.1.1 人工工日单价

按照《海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工费的工日标准全省统一执行115元/工日。

3.1.2 材料单价

(1)钢材参照《海南交通质监与造价信息》中的指导价格取值。其中HPB300钢筋、HRB400钢筋和预应力钢绞线为工地预算价,其他钢材均为市场销售价。

(2)水泥、沥青和碎石、砂等地材不含供货点至工地的运杂费。水泥、沥青,碎石、砂等地方性材料参照《海南交通质监与造价信息》中的指导价格及市场调查价格综合取值。

值得注意的是水泥、沥青和碎石、砂等地材运费计算的方式较其他省份略微复杂,具体体现为一种材料从供应点运至工地时往往要经过多条不同等级的道路,而每一种等级道路都有不同的运价,这就要求根据不同的运距、运价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平均运价后再计算运费。海南省交通建设材料运价可参考表1,其中基价为除一级公路及高速路、四级及等外公路之外的公路的运价。

表1  海南省交通建设工程砂石料运价信息(单位:元/公里·吨)

序号

运价分类

不含税价

备注

1

基价

0.98

按公路运输的路况标准划分

2

一级公路及高速路

0.82

3

四级及等外公路

1.14

以碎石举例详细说明平均运价的计算过程。SJ02标段碎石石料厂至工地的线路里程(即运距)为4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为26.6公里,二级公路为16.4公里,四级公路为4公里,具体计算可见下表2。

表2  碎石材料平均运价计算

分类

高速公路

二级公路

四级公路

里程(公里)

26.6

16.4

4

运价(元/公里·吨)

0.82

0.98

1.14

合计(元/吨)

21.812

16.072

4.56

平均运价(元/公里·吨)

(26.6×0.82+16.4×0.98+4×1.14)/47=0.903

本标段隧道较多,为了环保和降低造价,考虑利用部分隧道弃渣。隧道弃渣主要被用作加工碎石土和

碎石。以碎石土为例,计算材料单价时运输方式选择自办运输,按照习惯做法,考虑30%的隧道弃渣进行重新加工破碎后利用。定额套用如下图1所示。

图1  碎石土材料单价计算

(3)除上述的材料外,如伸缩缝、支座等可按照指导价格及市场调查确定材料单价且同样按照工地预算价考虑。

3.1.3 机械台班单价

机械台班预算价格按《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计算。

海南高速公路不设收费站,统一征收车辆通行附加费。92号汽油含车辆通行附加费,0号柴油不含车辆通行附加费,预算编制中统一考虑计取养路费。车使用税按照《海南省附加费及车船税标准》(2019)计算。

3.1.4 综合费率

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费率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规定并结合各个区段所在地区综合取定。本项目中由于利用隧道弃渣进行自采加工破碎及装卸、运输自采材料等,因此计辅助生产间接费。

规费按“海南省补充规定”计算,详细费率见表3。

表3  海南省规费费率表(%)

规费项目

养老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

合计

费率

16

6.5

0.5

0.5

8

31.5

3.1.5 定额套用、工程量摘取及组价方式

    预算编制过程中,定额套用和组价方式应结合设计图纸文件及现场实际情况,工程量选取应遵循《公路工程预算定额》等相关部颁定额中的计量规则。

3.1.5.1临时工程

(1)泥结碎石路面养护时间按施工工期扣减6个月计量考虑。

(2)新建临时便道,包括水泥混凝土路面和泥结碎石路面,考虑破碎挖除后弃运。

(3)临时涵洞一般未含洞口工程,预算中套用“铺设混凝土排水管(φ1000mm以内)”和“现浇排水管基础混凝土(φ1000mm以内)”两条定额组价。

(4)根据习惯做法,按20000元/km计列“临时电信设施费”。

(5)预制场内临时轨道、桥梁架设铺设轨道、预制梁用跨墩门架及平面底座统一计入到临时工程中。

3.1.5.2路基工程

(1)清表土按照铲运机铲运500m考虑,作为后期绿化用土和中央分隔带回填土使用。

(2)由于利用部分隧道弃渣加工碎石土进行台背回填和涵背回填,而该部分数量已经计入到结构物台背回填项目节中,因此在路基填方中要扣除该部分数量。

(3)路基填方中除了利用路基挖余土方和石方外,还需要计算利用隧道弃渣填筑的费用。本预算中不计隧道弃渣装车费用,只计列从洞口出渣到路基填方处的运费。由于隧道洞内出渣运输定额已综合洞门外500m运距,因此按照路基工程自卸汽车运输土石方的增运定额加计增运部分费用。

3.1.5.2路面工程

(1)路面工程中沥青混凝土路面采用全线拉通的形式计量。但隧道内沥青路面上面层需要添加温拌剂和阻燃剂,与主线路基和桥梁沥青面层不同,因此将隧道路面单独建立项目节计算。

(2)为了增加沥青与碎石的粘附性,主线路基和桥梁沥青路面中、下面层工料机中部分矿粉采用水泥替代,水泥消耗按照沥青混合料的2%计算,并相应调整矿粉消耗。抗剥落剂消耗按照沥青含量的5‰计算。8cm厚粗粒式普通沥青混凝土AC-25C下面层材料消耗调整如下图2所示。

图2  矿粉、抗剥落剂和水泥材料消耗调整

(3)8cm厚粗粒式普通沥青混凝土AC-25C下面层,1000m³沥青混合料掺水泥重量(t)计算如下:2.377×1000×2%=47.6(2.377为粗粒式沥青混凝土的密度),相应调整矿粉消耗为:105.7-47.6=58.1;抗剥落剂掺量(kg)计算如下:106.934×1000×5‰=531.97。6cm厚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中面层材料消耗调整与8cm厚下面层一致。

(4)隧道路面按上述方式计算:隧道内4cm厚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上面层,增加温拌剂和阻燃剂,温拌剂按照改性沥青质量的5%计,阻燃剂按照改性沥青质量的10%计。定额“生产能力320t/h以内设备拌和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中改性沥青消耗为145.276,即1000m3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中含145.276t改性沥青。温拌剂重量(kg)计算如下:145.276×1000×5%=7263.8;阻燃剂重量(kg)计算如下:145.276×1000×10%=14527.6。

3.1.5.3桥梁工程

(1)根据环保要求桩基钻孔泥浆计列钻渣外运费用。

(2)方柱墩、空心墩和薄壁墩等墩高超过40m需同时计列塔吊和电梯费用,使用台天数按照2天每1m考虑。

3.1.5.4交叉工程

根据习惯做法,互通式立体交叉中按图3所示项目节编制造价文件。通道、天桥等工程计入交叉工程中,互通改路工程统一计入到互通主线其他工程中。

图3  互通式立体交叉项目节

3.1.5.5其他工程

10908取、弃土场排水防护中计列弃方碾压费用。

3.2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根据施工图设计确定的征地数量,测算征地各项费用总额,包括:

3.2.1永久征用土地

3.2.1.1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另计取3%边角地。

根据琼府[2020]45号规定的相应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计算。

3.2.1.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计取3%边角地。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不含房屋及其他构筑等附着物,包含坟墓,实行单价包干。根据琼府办函[2021]514号和三府规[2021]25号等相关文件,保亭县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41040元/亩计算;三亚市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50000元/亩计算。

3.2.2临时用地

3.2.2.1临时用地类型

(1)大型临时用地:拌合站、取(弃)土场、制梁场、项目部驻地等;

(2)小型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堆料场、工棚等。

3.2.2.2临时用地租赁费用

临时用地的位置、面积由项目参建单位依需要和实际确定后,通过租赁的方式征用临时用地,参建单位依法缴纳临时用地耕地占用税及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费用。临时用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参照永久用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计算。

预算文件中临时用地租赁标准:

(1)取(弃)土场费用不高于土地所在市县年产值的1.5倍(亩·年)。

(2)其他大型临时用地费用不高于土地所在市县年产值的1.0倍(亩·年)。

(3)小型临时用地费用不高于土地所在市县年产值的0.8倍(亩·年)。

(4)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琼财非税[2016]642号文件计列。

3.2.3其他补偿费

(1)宅基地差价补偿,按800元/平方米测算。

(2)省级征地工作经费,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分别按0.3万元/公里计。

(3)市征地工作经费,含有宗地测量费,按2000元/亩测算。

(3)社会保障费,分含农垦国有土地和不含农垦国有土地两类,且分另取3%边角地。根据琼人社发

[2017]335号文件,含农垦国有土地社会保障费计算标准为:收回农垦国有土地亩数×当期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80个月×50%。根据琼府[2013]21号文件,不含农垦国有土地社会保障费计算标准为:人均被征用农用地亩数×征地当期当地农村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80个月×50%。

根据《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琼民通[2021]18号)文

件,通知明确:除海口、三亚外,各市县城市低保标准从530元/月提高至61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425元/月提高至530元/月,则保亭县含农垦国有土地社会保障费每亩标准:610×180×50%=54900元;保亭县不含农垦国有土地社会保障费每亩标准:530×180×50%=47700元。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三亚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的通知》文件,通知明确:全市实行统一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630元/月提高至700元/月。则三亚市社会保障费每亩标准:700×180×50%=63000元。

(4)勘测定界费,分为块状用地和线状用地两类。主线、道路连接线、改移道路和沟渠涵洞顺接等为线状用地,勘测定界费按照12000元/公里计取。扩补征地等块状用地按照250元/亩计取。

(5)分户权属测量费,此项费用为相关部门专项用于分户权属(宗地)测量支出,按照250元/亩计

取。

(6)征地边界沟开挖费,含新建、改建的主线、连接线里程,按照13000元/公里测算。

(7)耕地占用税,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公路项目减按2元/平方米计算。

(8)耕地开垦费,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耕地开垦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按不同地类(分一般耕地和基本农田)和耕地质量(分优等地、高等地、中等地和低等地四类)标准计算。

(9)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琼财非税[2016]642号文件计列。

(10)土地登记费,参考琼府办[2017]190号文件,按照133.334元/亩计列。

(1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按照《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保亭县属十三等,征收标准为16元/平方米;三亚市属八等,征收标准为42元/平方米。

(12)耕作层剥离费,按照《关于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琼自然规[2021]2号)的规定,暂按3000元/亩计算。

3.2.4不可预见费

考虑到沿线征地拆迁、“三电”及管道迁改过程中不可预见因素较多,按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费等3项费用的4.5%预留。

3.2.5水土保持补偿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水土保持补偿费用按照1.5元/平方米计算。

3.3 工程建设其他费

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共分为4个标段,因此再计列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建设项目信息化费等等费用时,要以汇总后的定额建安费为计费基数。

4 结语

本文从建筑安装工程费、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三部分内容进行梳理、归纳和总结,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以期为今后海南省高速公路项目预算编制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JTG 3830-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S]

[2]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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